关于主题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区直各单位:
根据《“深改实干转形象、担当作为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现将主题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三个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一套实施方案
各单位在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全区动员大会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确定分管领导、联络员。各单位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QQ等信息)请于9月5日(星期三)前报区活动办。
二、召开一次专题动员会
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动员会,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也可视情况扩大范围;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积极营造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各单位专题动员会原则上于9月9日前完成,并将召开情况报区活动办。
三、举办一次大讨论活动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掀起学习讨论的热潮,举办一次由分管联系区领导参加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岗位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定目标、树标杆。各单位班子成员口头交流发言,中层以上干部可书面发言(社区“两委”正职纳入),单位人数较少的可视情况扩大范围。大讨论活动原则上于9月15日前完成,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区活动办。
全区主题实践活动QQ 群:851382599;联系电话:64476683。
区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