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云体育官方网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8号)和《中共开云体育官方网
委、开云体育官方网-开云体育平台
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瑶发〔2019〕3号),重新调整开云体育官方网
农林水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林业、畜牧水产、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林业、畜牧水产、水务工作的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农村土(林)地承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耕(林)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指导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产业化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综合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指导城乡统筹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区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农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六)指导全区农业、林业、水务人才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全区农业、林业、水务、河(林)长制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参与有关农业方面招商引资、智力引进工作。
(七)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负责全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含园林绿化,下同);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工作;指导全区林业种苗、花卉生产。
(八)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负责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森林抗病检疫,区内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十)依法审核林业建设项目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十二)主管本区河道、堤防、渠道、小水库并组织整治;主管各类水利工程并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牵头负责本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本区管理权限内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技术文件,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全区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工作;指导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检验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实施林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全区水事纠纷;指导本区农业、林业、水务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水库移民扶持管理工作,开展水库移民人口的核查、登记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查、登记和申报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初审《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水务规费的征收管理及有关行政许可的初审、核发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将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入区农林水务局。
2.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划入区农林水务局。
3.将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划入区农林水务局。
4.将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划入区农林水务局。
5.将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的林业工作相关职责划入区农林水务局,林业管理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葛娈
职责: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督查、保密、信息、信访、安全、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纪检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业职业教育、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参与有关农业方面招商引资、引进智力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业、林业、水务、河(林)长制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200米公共卫生大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4758
农业科
科室负责人:葛蕾
职责:指导全区现代农业建设,制定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区村级财务、“三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指导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农田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动物防疫、畜牧水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无疫区项目建设,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政企联系制度建设;组织疫苗、防疫物资供应;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担动物防疫应急处理、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建设的职责;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动物防疫工作;协管全区畜水产品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许可证的审核、颁发;承担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200米公共卫生大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7923
林业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科室负责人:王邦齐
职责:负责全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含园林绿化,下同),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工作;指导全区林业种苗、花卉盆景赏石等行业管理。全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发放林木采伐、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依法审核林业建设项目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测报防治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及林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依法办理林地征用、占用及其它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监管野生动物经营;监管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流通;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200米公共卫生大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6332
水务科(水政监察大队)
科室负责人:梁珍东
职责:拟定全区水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申报;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监管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移民安置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有关水务规费的征收管理及有关行政许可的初审、核发工作。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200米公共卫生大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5358
河长制工作科
科室负责人:葛娈
职责: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200米公共卫生大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536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