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助餐服务行动

合肥市2023年暖民心行动之三:老年助餐服务行动

发布时间:2023-02-24 08:57 来源:开云体育官方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82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90 个。

二、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等督促各地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

1.建设补贴。在省级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照每个5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分担。

2.运营补贴。老年助餐机构年度补助资金根据就餐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就餐次数,按照不低于1元/餐的标准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老年助餐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由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承担,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3.就餐补贴。合肥市户籍,60周岁-69周岁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00元/人;70周岁-79周岁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50元/人;8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200元/人。以上助餐补贴不能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享受。老年助餐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纳入两级财政年度预算。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老年人就餐补助力度。鼓励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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